没有窗口期!黑龙江省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秸秆

2020-03-21 15:02:02 来源:省生态环境厅 评论:0 查看数:0
[摘要]

3月20日,吉林省境内珲乌高速公路发生多车相撞起火事故,涉及车辆23台,致1人死亡、20人受伤。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松原分局通报称,因路两侧农田有人“烧荒”,高速上能见度突然降低而导致事故发生。

春耕在即,这次事故为我省秸秆禁烧工作敲响警钟,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要求,各市(地)要严肃落实“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”要求,秸秆禁烧没有“窗口期”,不要心存侥幸。

目前,全省备春耕生产进入关键期,秸秆禁烧工作也进入关键时期,我省将严格执行措施,坚决遏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,一旦发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,将严格处罚。对于全省“第一把火”,不仅要进行媒体曝光全省通报,还要由省政府直接进行约谈。

根据《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》,禁烧期内出现第一个火点的,省财政直接扣拨相关县(市、区),北大荒农垦集团、龙江森工集团、省监狱局50万元,再出现火点,按每个火点30万元扣拨资金。省政府将秸秆露天焚烧扣拨资金,通过奖励和专项补偿的方式,划拨给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县(市、区),用于下一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等相关工作。省生态环境厅要求,各地要发挥网格监管作用,严肃落实“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”工作要求,坚持“一堵三疏、疏堵结合”工作原则,立足“以禁促用”、实现“以用解禁”;要紧盯备春耕关键时期,紧盯关键时段、关键地区和关键人群,强化春播期间管理,坚决遏制露天焚烧行为;要继续利用环境卫星、无人机、高清摄像头等进行火点监控,鼓励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,借力现代化科技手段进行督查;要加大宣传引导,及时向社会公开禁烧的最新要求,形成自觉禁烧意识。

自2019年9月起,黑龙江省还未发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。



(责任编辑:任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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